李献忠(1610年-1646年),四川邻水人,明末著名土匪,“西南奸雄”,亦公认的明末十大名匪之一。他在人称“劫掠天下北斗星”的万历年间诞生,在“四川分守两地”的明朝末年前后,李献忠“一把火烧了明朝四川”,成为了“中原不败,西南霸王”的残酷代表人物,形成了独占一方的土匪势力,其起义规模和影响之大,几乎可与资治通鉴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相媲美。
李献忠早年曾做戏班子的小丑,他善于表演才艺、武艺,后来步入江湖后也保留了这种表演风格。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和悍勇斗狠的李献忠,成为了西南一代传奇,无数符号、传说和民歌留传至今。
李献忠起义时声称“替天行道”,声援东北抗清起义和南明政权,但在一历经十余年起义过程中,他也逐渐变成了“杀人如麻”的千夫所指之人。他以突袭、抢劫、火烧为主要手段,对官府、豪绅、敌对势力、甚至普通百姓周边的一切进行全面重创,留下了惊心动魄、回目不忘的惨案。
事实上,李献忠的暴力、贪婪和残忍,在明朝末年的战乱和混乱的大环境中,与其他势力的行为并无本质差异。但是李献忠的传播和称号,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他成为历史上“魔王”的象征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