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总河长令》,标志着辽宁省河长制全面落地。此举为治水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加强了河长制度的推行。
辽宁省总河长令专门设立省总河长,明确了省、市、县河长的职责和任务。其中,省总河长是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牵头领导。
《辽宁省总河长令》还明确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河道治理、巡查监督、督查检查、应急处置等。同时,为确保全省河长制落地,省、市、县三级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河长制工作方案。
此次《辽宁省总河长令》的制定实现了全省河长制的全面铺开,必将对辽宁省的治水事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