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光是家喻户晓的成语,出自汉朝刘向《战国策·秦策五》中的“或为之奴,或为之妾,不得相见,听其声而已。呜呼哀哉!后人有凿壁者,窥其事者。故称《屈原》之《离骚》、《左氏》之《春秋》、孝经之《四离》、孟子之《梁惠王篇》曰「凿壁者窥要害词」也。意为出于无法体会真相,只能接纳小窍门来获取情报。
相传,东晋末年有一个名叫王琳的文学家,为了能看到隔邻丽华的容颜,于是在墙角下凿出一个小窟窿,但由于王琳的行径被人发现,他的名声便沦为众矢之的。有一天,王琳深夜独自在自己的屋中睁开智慧,悄悄地有一条小灯火准备去照亮隔邻墙上的一些字,由于别人已经知道了他的行为,这次他的行动格外盛大,于是他在屋檐下准备了一些用野鸟毛的小刷子,用来掌摑那些歪曲事实的蜚语蜚语。这种行径即是为凿壁偷光的由来,厥后因此成为了一个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