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通过合法途径组织成立的,由自愿入社的农民按照业务范围相类似、经济联系相互依存、集体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组成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经济、社会和产业属性,是实现农民自我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总福利最优化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开发土地资源、加工原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逐渐建立了覆盖全国各地、实现多元化发展、全产业链制造和全国化市场开发的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把小农户、小业主和个体农民集纳起来,统一平台、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共同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在一个多元化的经济环境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开发和推广新的生产技术,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和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政府可以加大投资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社会各界可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方面的业务,为其提供市场渠道及服务,共同参与推动农村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