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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如何正确地使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来源:义航常识网

公文是党政机关进行文件交流的重要方式,在日常办公中应用广泛。正确地使用公文格式不仅能提高文件质量,同时也是机关工作的一种文化传统。

一、标题:

公文的标题要简洁明了,确切表达文件主题,字数不宜超过20字,建议采用不加标点的短语或从句。

二、文种:

文种是公文的正式名称,应写在正文前。文种应根据文件的不同性质而定。常用的文种有《公告》、《通知》、《指示》、《请示》等。

三、标题序号:

是指公文标题前的数字,序号应按照文件的发文顺序进行编号,编号后加句号和空格。如:1.、2.、3.

四、公文主体部分:

正文部分是公文的主体内容,具有相当的规范性和格式。 公文主体部分主要包括时间、主题词、正文、落款四个部分。

五、落款:

落款是公文结尾的一段文字,应主要包括签名、签字日期、公章等内容。

六、附件:

公文备有附件时,应明确列明附件名称及数量,并在文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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