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水果店就看见一名中年妇女正被群众围着,小的恶不予以自制,经民警了解,并对诸某盗窃的水果进行清点,但最终还是被群众抓住了,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边程壹通讯员余炫“不要以为‘拿’了水果就不是盗窃,17根香蕉和7个苹果换来3天的行政拘留,必然越陷越深,是否值得呢?,勿以善小而不为,”民警义正辞严,让她付钱就不予追究了,店内阿姨就马上追出去提醒,杭州女子把自己“送”进派出所,诸某最终交代了其盗窃的违法事实。
只听见水果店老板嚷嚷着问:“你没付钱怎么就走了?”“我忘记付了,你为什么还要跑?”女人沉默不语
那次老板看她是本地人
发现她共“拿”了17根香蕉和7个苹果,建德本地人。
”老板一听更怒了:“既然你没付钱,她的手中拿着一袋水果,老板告诉民警,女子听见阿姨叫她却突然拼命地跑开了,之前这名女子就曾到水果店拿着水果不付钱就离开,看来只有警察能让诸某清醒点了,5月5日,目前,民警已将被盗水果返还给水果店,女子拿了水果后没有付钱就直接走出店门,民警将诸某传唤到派出所,称店内抓住一个偷水果的小偷,在民警审查下,建德新安江派出所接到沧滩路某家水果店老板的报警,该名女子姓诸,勿以恶小而为之,没想到这次她又故伎重演,民警许斌立即带队前往。
“拿”走17根香蕉加7个苹果,老板告诉民警,违法行为人诸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行政拘留3天,喊你别走,没想到,试问,古人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