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指的是在法律规定下,公民或者法人享有明文规定的居住条件并对其居所进行管理的法律权利,属于基本人权之一。但在现实生活中,居住权在执行和保障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社会和学术界的一系列争议和探讨。
首先,居住权的界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居住权是权利的一种,确保了公民或法人和其家庭具备住宅的基本条件,并得以在合法和安全的条件下居住。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居住权包括居住条件和居住的本身两个方面,其中居住条件更为重要,包括了房屋面积、居住环境、住房配套设施、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
其次,居住权与土地制度改革的关系也备受争议。废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之后,土地被分给农民,但居住权却因为房屋的形式不同,没有得到保障。还有一些城市,采取了压缩房屋面积的方式,热门城区的高房价、高租金也使得许多普通家庭难以承受。这些问题都确实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联手解决。
最后,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居住权的保障。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居住权保障力度,加大对各种破坏居住权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相关部门应该成立相应的机构,为了公民及其家庭得到更好的居住保障;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理性维护自己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