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制是中国古代一种既有宗教性质又有教育性质的机构。书院原指道家、儒家创始人的诞生地 ,经过历史演变,逐渐形成一种集宗教团体、学术讨论、文化活动、教育培训等职能于一身的单独制度体系。重要文化中心和教育中心,同时也是宗教中心,大量有志于读书的文化人汇集在书院,进行文学创作和交流。
在中国历史上,书院制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制度,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书院制在中土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华古代主要的教育制度之一,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文化普及作用。在中国历史上,南北朝时期南朝梁武帝为了扩大对继承晋文化的领地的控制,提高自己政府的文化资源,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正式的书院制度玄学课程并推行魏晋玄学。
到了唐代,书院制更加发达,成为较完备的教育制度。宋朝时逐渐萎缩,到元朝基本消失。明、清两朝,备受推崇。在文化方面有着重要的贡献,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