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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安置房买卖:解析条件、限制和更正)

来源:义航常识网

安置房指的是政府或开发商为了存在建设项目而征用土地并迫令被征收人无偿或有偿移交房屋的住房,旨在为被征收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偿。

安置房有关的买卖交易,属于政府与社会实体之间的合同关系,需要遵守相关条例,本文将从如下方面展开:

  1. 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及流程
  2. 安置房买卖的限制因素
  3. 安置房买卖后的更正手续

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及流程

安置房买卖的条件主要包括:

  • 双方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精神
  • 安置房满两年以上的产权人,可以进行房产转让
  • 应提供完备的房产证明、产权证明等相关证件
  •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须清晰明确

具体的流程包括:

  1. 卖方找到买方,确定交易价格
  2. 双方签署协议,协商付款方式并缴纳相关印花税、契税等相关税费
  3. 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房屋产权证明等证件

安置房买卖的限制因素

安置房买卖受到以下限制:

  • 安置房产权人必须满两年才能转让,而且必须是因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而得到的房产
  • 被安置人在有偿安置房时,会签订安置协议并被约束住三年,无法转卖,直到约定的期限满之后可以自由转让
  • 被安置人若是选择无偿安置或自行购房,则无法获得安置房官方产权,也无法转让

安置房买卖后的更正手续

如果在安置房买卖后,因产权证明读错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正,需要以下手续:

  1. 到原买方所在区房产中心申请更正,并提交正确的证明材料
  2. 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有不符情况,则予以补正
  3. 对补正后的材料进行重新公示
  4. 公示期满后,重新发放房屋两证

安置房买卖需要遵循相关规定,有关部门也会对买卖双方严格审核,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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